根据我校往届生的实际需求,保卫处与硚口区公安分局商量,同意有需求(比如要在武汉市买房)的往届生户口迁入学校。
定于2017年12月25日之前同济校区保卫处户政室代为收取往届生户口迁移资料,交由宝丰街派出所统一办理一次。由于不知道有多少同学要迁户口,所以,想要迁户口来学校集体户的,在这规定时间内将迁移资料交保卫处户政办证中心。
收取往届生迁移户口资料的说明:
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名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2、录取通知书报到联(原件);
3、招生录取名册(档案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不受理旧版迁移证,只受理2015年后印制的迁移证);
5、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身高和联系电话);
6、彩色电子相片,纸照片2张(电子相片不大于32K,文件名为姓名和身份证号);
7、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在读证明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注意事项:
1、凡需迁移户口的,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或“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迁移证上必须信息无误,内容与其它证件一致,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学生应认真核对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及时回派出所更正,以免影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凡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请各院系在收取学生的户口迁移资料前,要求学生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另附户籍迁移信息统计样表(见附件)。
3、往届生迁户口:指2017以前进校现在还未毕业,以前未迁户口到校而现在又想或有需要迁户口到学校的学生。仅针对有需求的学生,以前未迁户口到学校而现在也不迁户口的学生不受任何影响。特此说明。
4、补充说明:各位往届生同学,现在通知同意你们迁户口来学校,是指有户口需求的学生,如:想要在武汉买房子需要武汉户口的。户口不能办的学生不要迁,没有急需用户口的,也不要迁户口。
同济医学院保卫处
电话:83692931
2017年12月11日
另:
关于招生录取名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2种方式到主校区档案馆3楼307一号窗口办理,医学院档案馆暂不办理此项业务:
1、学生个人办理:携带一卡通/学生证,告知办理此项业务即可(如若携带其他证件可能会被收费)。
2、院系统一办理:以院系为单位,将以下信息(高考生源地、录取年份、姓名、性别、专业、身份证号)整理成Excel表,盖章确认后再行去档案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