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了美化校园环境,规范停车秩序,充分利用校园公共停车资源,拟于2024年12月12日对校园公共区域内遗弃的废旧自行车和电动车(以下简称“废旧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旧车辆的认定标准
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内,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轮胎没气、机件严重锈蚀等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视为废旧车辆。
二、清理废旧车辆的范围
(一)教学区域、家属区的废旧车辆;
(二)锁在学校电线杆、路灯杆、护栏、指示牌、树木等公共设施上的废旧车辆;
(三)丢弃在学校绿化带、消防通道、主要干道、以及其它影响交通、造成隐患、有损校容的废旧车辆;
(四)武汉市政府规定的严禁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
三、被清理废旧车辆的存放与清运
被认定清理的废旧车辆将划定公示区,集中存放不少于十五天,之后将陆续处理并清运出校园。
四、清理咨询电话
如对清理废旧车辆工作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联系医学保卫处:83692936。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医学保卫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