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学校决定12月6日至20日各单位开展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自查活动。各单位自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各级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人及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 保卫档案是否齐全;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完善。
3. 全年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情况。
4. 重点部位的机械防范、人力防范和技术防范的落实情况。
5. 日常安全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6. 案件和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7. 学生宿舍贵重物品的保管措施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8. 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次数、内容、效果)。
9. 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10.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12月22至23日,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小组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自查和接受学校检查的准备工作,并写出自查小结于12月21日16:00前交校保卫处办公室。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